今年以来,蓝山县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进程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根主线,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2015年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一项一项细化措施办法,一条一条分解工作责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抓好贯彻落实。推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项制度,强化对落实党建工作的执行程序、实施内容、时间节点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县委组织部制定了问题清单,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分级分类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实行跟踪督查、定期回访、销号管理,整改情况作为下一步检查的“必查项目”和干部问责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实行“三向问责”。其中,对一次督查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专职副书和组织委员将进行提醒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实施问责。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点名批评42个单位,约谈6人。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欧超英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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