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醴陵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达59.09万亩,本年度将补偿资金总计976.4万元,补偿对象为生态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此次补偿基金个人部分将全部采用“一卡通”发放,乡(镇)村集体的将发放至其相应账户。生态公益林登记卡户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凭当事人身份证变更,补偿对象已死亡的,按照财产继承关系变更。
醴陵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偿基金不能以“电费、转账、五保”等项目发放,乡(镇)村集体的生态公益林以林改办核定的情况为准,以前发至个人“一卡通”的集体部分,限期归缴到集体账户。同时,醴陵市将以村、组为单位,将补偿对象、面积、标准和金额在村民居住密集区或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来源:红网
作者:李逸峰 丁丹 龙黎香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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