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中旬,市安委会曾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烟花爆竹行业实行高温季节黑火药、引火线企业与其他企业分步停产(开工)制度(与周边市、县同步实施)。即全市所有除黑火药、引火线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2015年8月1日凌晨0:00至8月30日24:00,无条件实行全面停产全市黑火药、引火线企业较其他企业提前10天停产,提前5天开复工(即自7月20日凌晨0:00至8月25日24:00停产。
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除黑火药企业以及2014年度以来发生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外,其他各生产企业的复产验收审查由各乡镇、街道负责(黑火药企业以及2014年度以来发生了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企业由乡镇、街道把关后再报市安监局审查),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乡镇(街道)及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复产验收审查制度,不得降低验收标准,更不得弄虚作假。凡因降低验收标准、把关不严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验收审查人员的责任。企业复产验收审查的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并存档。
复产验收必须符合八大条件
对于企业而言,高温季节统一停产期满,企业可申请复产验收,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防静电设施、器材安装、更换到位并经检测合格(提供检测报告);②所有黑火药及其他许可证到期或即将到期企业的1.1级中转工房和药物总库按要求改造到位;③员工教育培训(包括应急救援演练)到位:所有企业应完成安全生产“大讲堂”任务,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提供记载详实的全员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记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及作业证台帐);④电线电路、运输车辆、涉药机械经检测合格(以上应由具有资质人员或机构出具专项检查资料);⑤防护屏障、消防给水、排水排污系统完善;⑥防火隔离带砍伐到位;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到位;⑧制度、台账建立健全到位,相应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位。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方可申请填报高温复产审批表,经验收合格,可按期复工。凡未达到条件者,一律不准复工,对于擅自复工者,一律处以重罚。
同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企业成品仓库库存超量、产品未按要求粘贴使用流向信息码的,一律不允许申请复工。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稳江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