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监督是新《民事诉讼法》提出的新要求,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文书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此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的活动,其监督范围是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湘潭市法院受理的民事执行案件,以及专项活动期间涉及举报申诉的民事执行案件。
湘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国锋表示,这一专项活动是湘潭政法系统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及中央提出的司法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公信力,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他要求,法院、检察院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等类型的案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法治思维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坚持问题导向,把依法监督工作常态化。
来源:红网
作者:冯叶 周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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