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8月21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杜方江 通讯员 唐红宇 刘莎)8月20日,株洲县纪委、县作风办发出通报,对该县两型办颜某、县政协办公室黄某、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民警杨某等6名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吃早餐的行为,进行了处理。
据通报,当天上午8点10分至9点,株洲县纪委、县作风办派出多个检查组,对该县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吃早餐的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共抽查14个单位的机关食堂和4个早餐店。督查中发现:8点13分,在该县政府机关食堂内,县两型办主任颜某、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黄某在吃早餐,县物价局副局长谭某吃完早餐坐在同桌与颜某、黄某聊天。8点17分,在县渌浦大道龙凤炒码粉店内,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民警杨某、文某和协警何某身穿警服在吃早餐,并将牌照为(湘B1011警)的警车停在早餐店外。
根据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规定:“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对责任人一次记1分,单位责任主体记0.5。”计分达到1分的,扣除年度绩效奖金12%。
据株洲县纪委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该县将继续开展专项暗访督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来源:红网
作者:杜方江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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