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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前有人摆摊 店主摊贩双双被罚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编辑:王娉娉 2015-08-24 0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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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坡子街中队对沿街店铺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并首次对门店前的流动摊贩和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门店进行双处罚。图/潇湘晨报记者王诗颖

  红网长沙8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诗颖)为整治“门前三包”违规情况,近日,长沙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坡子街城管中队进行了整治行动,对沿街店铺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标准,执法人员对在门店前摆摊的流动摊贩和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门店进行处罚,其中流动摊贩被处以500元的顶格处罚,门店被处以1000元的顶格处罚。这也是长沙市城管首次进行双处罚。

  8月21日下午2点,坡子街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坡子街与黄兴路附近检查。在一个叫“绿滋肴湖南特产超市”的门店外,摆放了十几个塑料凳,店门口还立着一块“招聘”的牌子,挡住了行人通道。在店铺外一米处,两个摊贩正在售卖水果,一两名店员站在旁边,并没有对摊贩进行劝离。

  看到这一情况,执法人员上前对流动摊贩的物品进行暂扣,并现场处罚,同时也对这家门店进行了相应处罚。“门口的塑料凳与招聘信息属于乱摆乱放,违反了‘门前三包’的责任规定。”执法人员介绍,根据长沙市对于门店单位“门前三包”的责任规定,沿街店铺应保持自身店铺的卫生整洁,店外的违章停车和违章经营也在门店的负责范围内,“发现店外摆摊售卖的情况,门店经营人员应及时劝离。”

  对于被处罚,这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觉得“有些冤枉”:“门店外摆放塑料凳是为了方便过路行人和顾客,累了可以坐一会,没有及时劝离流动摊贩也是因为不忍心。”对于超市工作人员的说法,不少路人也表示理解,“真让人去劝,可能都开不了口吧。”

  坡子街城管中队中队长刘幸告诉记者,因为门店摆放了这些塑料凳和招聘信息,引起行人驻足,才会吸引到流动摊贩,这属于门店没有履行管理职责。刘幸介绍,8月17日,长沙市城管办召开紧急会议,针对“门前三包”类市容问题,执法力度将再升级,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门店及流动摊贩进行双处罚。

  刘幸介绍,前期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并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状,在年初时便已签订到位。如果之后在检查中发现门店外有流动摊贩,会对门店和流动摊贩进行处罚,“希望摊点和门店经营户,能够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刘幸表示,之后会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也会不定期进行“门前三包”的整治活动,如果发现有门店没有履行“门前三包”职能,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释疑

  门店、摊贩双处罚,依据是什么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杜志锐科长介绍,《长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门前三包”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般来讲,市区沿街门店业主、行政企事业单位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人。

  其中,第七条至第十条、第十九条对“门前三包”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宾馆、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办法》规定,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责任人不能及时履行上述责任的,应当委托他人或者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单位代为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对责任区内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举报。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店外经营、作业。

  此外,《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进行处罚予以了明确规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绿地等场所从事设摊经营、兜售、揽工等活动),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暂扣其经营工具和物品,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摊贩无法劝离,店主如何免责

  杜志锐介绍,根据“门前三包”的相关条例,门店经营者有义务管理门前的违法经营。“以前没有那么严厉的执法力度,所以没有进行双处罚,最近召开会议加强了城管的执法力度,所以开始实施双处罚。”

  杜志锐表示,长沙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让店铺对门前的区域进行管理,这是《长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并不是将城管的职责转移到门店经营者身上。很多店主不重视相关规定,不知道自己对于“门前区域”也是有管理责任的。

  杜志锐表示,如果店主觉得自己没有办法去劝离违法经营的摊贩,也可以联系城管,由城管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门店经营者可以不被处罚。

  门前三包

  是指驻街单位、沿街门店对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责任承包。“三包”是指包市容秩序整洁,包环境卫生整洁,包设施设备和绿化整洁。“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市区沿街门店业主、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人。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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