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颖)8月18日凌晨2点,五一大道蔡锷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奥迪小车与电动车相撞,小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电动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死亡。
8月24日下午,小车驾驶员刘先生最终决定前往芙蓉交警大队自首。据了解,刘先生并非奥迪车主,而是代客泊车的酒吧工作人员,在擅自开客人的车外出时发生事故。芙蓉交警大队民警章典介绍,目前刘先生已被刑拘,案件需进一步调查。
根据调取天网视频民警发现,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不到30秒就搭乘的士离开了现场。民警联系到的士所属公司,根据的士内视频录像获得了嫌疑人的长相。
章典介绍,目前根据嫌疑人的供述,事故发生后他在燕山街进行了短暂停留,随即去汽车南站搭乘大巴前往衡阳,停留两日后回了老家,17日才再次回到长沙。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颖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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