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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举行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听证会

来源:红网 作者:宁平 编辑:周芬 2015-08-26 16: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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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现场

岳阳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科长李智平做《细则》说明

来自社会各界的22名听证会代表等畅所欲言。

  红网岳阳站8月26日讯(分站记者 宁平)8月26日岳阳市举行《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听证会,岳阳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科长李智平做《细则》说明,来自社会各界的22名听证会代表就该《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收费标准、收费路段等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岳阳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考虑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细则》,争取今年10月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岳阳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0%以上的比率迅猛增长,而停车设施增长却相对缓慢,停车难及停车收费等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岳阳市主城区各类规范机动车停车场不到100个,可供使用的停车位不到一万个,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及2014年10月27日《岳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发[2014]3号),为规范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交通疏堵保畅,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岳阳市发改委结合岳阳市实际以及参考相关专家意见制定的出台了《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该《细则》共二十六条,适用于岳阳市城区(包括云溪区、君山区、岳阳楼区、经开区、临港新区、南湖风景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统一由岳阳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云溪区、君山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细则》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在计费方式上课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等灵活计费方式。
  
  《细则》规定了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管理者在实行收费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公安、城管、财政、价格等部门批准后方可合法经营,并明确规定收费标准要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等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收费必须出具合法的财政、税务票据,对不提供合法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拒缴停车费。
  
  《细则》要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督管理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相关投诉,对未按照细则规定管理和监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岳阳《细则》比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
  
  1.在免费时间上进行了调整,适当地延长了免费时间。如人工值守道路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自动计费道路停车泊位在规定的夜间时段作了调整,省定的免费时间段为22:00至第二天早上7:00,岳阳将其调整为晚上22:00至第二天早上8:00,延长了1小时;另对设置即停即走专用通道的停车场(位)的免费时间进行了调整,省定的免费时间为15分钟,岳阳调整为30分钟,延长了15分钟;
  
  2.降低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自动计费标准。省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自动计费按每10分钟计时收费,每10分钟1元”,岳阳将其调整为“每车位首小时每20分钟1元,不足20分钟按1元计费,1小时以后每半小时1元”。
  
  听证会上,22名听证代表中大部分持赞同意见,同时,对收费标准、收费路段、医院、学校等公益类单位收费、监管形式等发表许多不同意见,岳阳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考虑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细则》,争取今年10月正式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宁平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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