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逐年提高医疗费报销限额,保障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就医需求,但对患白血病、尿毒症等少数大病患者依然是杯水车薪。
如何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着力解决重大疾病患者“治病难”、“因病返贫”的问题?辰溪县坚持以改革破题,通过深入调研,在被称为中国改革元年的2014年,在怀化市率先启动实施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今年又在怀化市率先启动实施了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新农合参合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同时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相衔接,今年5月出台《大病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享受基本医疗政策报销和大病商业保险补偿后,医疗费用支付仍然特别困难的大病医疗患者由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医保政策与商业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使城镇职工患病年度最高报销额由18万元提高到48万元,新农合参合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额由1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城镇居民年度最高报销额由1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民政部门每年还可给予每年最高3万元的大病救助,即群众患大病可报销3次医疗费。极大减轻了群众特别是患大病群众的医疗费负担,群众缴费却没有增加。
“基本医保政策与商业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群众患大病可报销3次医疗费。”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今年1至6月,全县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住院255936人次,报销医疗费10604.66万元,大病救助267人次130.75万元,合规医疗费的报销比例达80%,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来源:红网
作者:米承实 梁泽拾 肖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