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常德某企业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一经公布,“盯着”此项目的一批“生意人”立即活跃起来,他们通过借用、买入等方式将报名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三十二家公司中的三十家的资质控制在手,被诉的陈某、阳某等人便是这批“生意人”。在争夺公司资质的过程中,以陈某为首的六人和以阳某为首的五人在谢某的协调之下达成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参与投标。开标的前一天晚上,陈某、阳某双方共十余人和谢某共聚长沙某宾馆,串通投标事宜,并最终达成共识。2014年9月19日,经过开标评标,陈某方如愿以偿,其控制资质的公司成为中标候选人。然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后经人举报,陈某等人浮出水面,该次招标也被认定为无效。
经司法会计鉴定,此次串通投标行为给招标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36.5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丁建英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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