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三公”经费检查范围为局机关、市森林公安局和市林科所各单位预算中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及其他来源收入资金安排的与“三公”经费相关的支出,重点检查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此外,还检查是否存在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三公”经费现象。
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按照计划,9月份将由局计财科、监察室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处罚。对重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白杨 贺立红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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