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汤成才明白自己被骗了,而像他这样的受害人还有不少。办理“贷款”前,他们都被要求交纳贷款金额10%的利息。
网上贷款多人被骗
据汤成回忆,他按照网上的手机号码打过去,说想要贷款10万元,一年还清,“对方自称姓吴,要我到银行将贷款利息1万元,付到一个李姓户主的账号。”
“付了钱后,对方又让我汇5000元保证金过去,我感觉不对劲,就说不汇,并让对方退钱。”最后,汤成果断选择了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汤成存到账号的钱,当天就被转账到了另一个私人账户,并分两次被人取走。
无独有偶,湘潭市民张宇也遇到了类似一幕。
张宇说,“2013年,有一个人打电话问我要贷款不,我说想贷款2万元,对方要我将身份证号码发过去,并要我到建设银行将贷款2万元金额10%的利息付到账户名李某某的卡里。”
结果,张宇在2013年9月1日存入的2000元,随后被转到一个陈姓户主的账号,再后来钱在广州市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被人取走。
另一受害人张天说,他自己的贷款到期了,想通过别的途径贷款来还钱,朋友告诉他一个网上贷款的电话。
2013年9月8日上午10点多,他打电话过去,对方说是银行的内部人员,他说想贷款4万元,对方要他缴纳10%的利息4000元付到贺姓户主的账号。下午3点半左右,他按照对方的要求给对方汇款4000元后才发现被骗。
嫌犯落网,退赃36万元
警方介入调查后,案件很快告破,38岁的双峰县农民胡伟和妻子胡灵因涉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查明,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胡伟和妻子胡灵共实施诈骗作案36次,涉案金额合计37.45万元。
其中,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夫妻俩通过网购和其他途径,先后购买多张用他人公民个人信息开户的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诈骗,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8张。
案发后,湘潭县公安局从两人手里扣押现金6.015万元,并将其中2.5万元退还给被害人曹斌。胡伟夫妇主动退赃36万元。
今年5月,湘潭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胡伟犯诈骗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7万元;以胡灵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宣判后,胡伟不服,以“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动交纳非法所得”为由,提出上诉。不久前,湘潭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夫妻配合,坑人不浅
这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夫妻,又是怎样借助高科技,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呢?
原来,从2012年6月份开始,胡伟夫妇就在互联网上大量发布虚假的小额信用贷款信息,被害人在网上浏览到上述信息后,便与两人电话联系申请贷款事宜。
两人冒称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要求被害人在贷款发放之前,将10%的利息转账到指定的银行卡账号。
在被害人将所谓的息钱转入指定账号后,两人再在网上迅速将钱转至其他账户,随后取现。
据胡伟介绍,2013年8月开始,他在老家听别人说如何在网上诈骗,他和妻子胡灵就从网上搜索相关的内容。2012年,他在长沙火车站电脑城花4000元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就在网上发信息,购买作案所需要的所有设备。
“最先,我们是在广州白云区那边搞电信诈骗的,2013年9月在广州那边熟悉了电信诈骗操作流程后,为了离家近一点就到了长沙马王堆一小区,在网上发布办理贷款的虚假信息。”胡伟说。
“发布完消息,再留下事先准备好的电话号码,就只等别人上钩了。”胡伟说,他在网上买了22台手机和25张无机主资料的手机卡,都是通过临时申请的QQ号码多次购买,手机上面都标明号码。
至于在网上买了多少张银行卡,胡伟记不清了,“这些银行卡、手机卡、手机和网银设备都是新开通的,里面没有交易、联系信息。只要有人看到我们发的信息,我们就会和对方沟通,让对方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在的住址发过来,我们还会要对方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彩照,再把所需贷款的10%作为利息存入他们提供的账号。这些都通过信息和电话与对方联系。”胡伟说。
据了解,他们都是以银行工作人员的名义接听电话,接听电话的内容都是他们事先从网上下载的,他们通过对方的手机号码所在地搜一个对方当地的一个地址发过去,说是他们公司的地址,以取得对方的信任。
等对方将利息汇入他们提供的账号后,他们就将银行卡内的钱通过网上银行转到他们经常使用的那几张银行卡内,再由胡灵把钱取出来据为己有。“钱是胡灵去取,她一般会选择人少的ATM机上去取,取钱的时候会进行伪装,会戴上口罩,防止ATM机上的摄像头拍到。银行卡和手机卡用了一段时间后,我们就会将卡扔掉。”胡伟说。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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