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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中小学四方面收费标准有变化

来源:红网 作者:刘飞平 编辑:周洁 2015-08-31 1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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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站8月31日讯(分站记者 刘飞平)8月30至31日,宁乡县各中小学正式进行秋季开学报名,9月1日全县10多万名中小学生将正式开课。记者昨日从宁乡县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的收费标准大部分项目维持去年标准,但也有部分发生了变化。
  
  四个方面收费有所变化
  
  会议通报了长沙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宁乡县《关于2015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但四个方面略有变化和调整。
  
  相关调整项目为:伙食收费标准小学和初中早餐不变,中晚餐各提高0.5元/餐,分别为5.5元/餐和6元/餐;校服费:小学春、秋两季维持60元/套,冬季调整为100元/套;中学校服春、秋季维持原来的70元/套,冬季调整为110元/套。体检费:高一新生按18元/生收取,高二、高三保持4元不变;取消军训费、中小学午休住宿费等费用。
  
  不得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备受社会关注的教辅资料的购买实行自愿,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资料由学生和家长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此外,学生自带米菜到学校搭餐的,在学校公用费用中列支,学校不得额外收取搭餐费。再有,原规定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但考虑到特殊情况,按照省教育厅和发改委的文件精神,经报上级政府和物价部门批准,今年宁乡县实验中学初中寄宿将收取住宿费,标准为,每期400元。
  
  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除学生家长主动要求外,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此外,如发现其他乱收费行为,家长和学生可拨打12358和宁乡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电话87883345进行举报。
  
  宁乡县发改局、县教育局负责人分别对各收费项目进行解释和说明,会议强调今年收费工作要严明纪律,加强管理,严加监督,杜绝源头,严格追究,确保阳光收费,让家长明明白白。

来源:红网

作者:刘飞平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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