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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发布 民办学校自主定价

来源:红网 作者:赵芸 李政 编辑:周洁 2015-08-31 09: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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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阳站8月31日讯(分站记者 赵芸 李政)暑假结束,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中小学哪些费用该收,哪些不该收?8月30日,岳阳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及城区义务教育教材、城区义务教育作业本、高中教材的价格。
  
  依据岳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教育体育局联合下发的《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岳阳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
  
  对于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城市普通高中800元的标准收取,职业高中标准在800元到1400元左右。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城市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午休住宿费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取消中小学午休住宿费后,不得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以及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集中到军校军训的由学生负担伙食费)。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新生入学体检费。
  
  岳阳还放开了民办学历教育审批权限,由民办学校自主定价。从今年秋季起,岳阳市将放开民办学历教育(公办民助和民办公助的中小学校除外,这两类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收费管理仍然执行现有的调定费审批制)收费审批权限,由民办学校自主定价。民办学校必须遵循以下规范性原则:
  
  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定价程序和收费行为。民办学校在未制定具体的定价制度前,不得调整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制定收费标准。依据规定的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民办学校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不得跨学年收费。退费政策参照公办学校规定执行。民办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需在招生简章和宣传广告明示,实际收费标准应与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收费标准一致。严格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明白交费”,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监督。
  
  照岳阳的实际情况,校服价格继续实行限价管理和逐校审批办法。小小学夏装最高不超过8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9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95元/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10元/套。校服价格限价相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到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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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芸 李政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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