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8月31日讯 为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发布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保证和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广告的21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产品,做暂停在全省范围销售的处理。 暂停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脑心康胶囊、清肺十八味丸、脑立清丸、雪莲虫草合剂、舒筋定痛片、那如三味丸等21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如市民发现上述产品仍有药店或者医院在售,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刘璋景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璋景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