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为取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老战士、老同志的关怀,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拟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在明确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等4类生活补助发放对象的基础上,该市民政局将进行资格认定,要求本人写回忆录,村委会必须开具证明,在乡镇民政所有调查材料备案,并具备2名以上同龄人的证明材料(最好是战友或者本村本组的同龄人)。此外,起义投诚人员需要统战部证明。经认真调查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务必在9月10日将有关材料上报。
来源:红网
作者:关杨博 刘芬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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