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系益阳沅江人,曾因“仙人跳”服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纠集同乡女子李某到株洲干起了老本行。今年4月,两被告窜至株洲市荷塘区,利用“仙人跳”盗窃他人随身财物,竟屡屡有人上钩。作案时,李某以提供低价按摩服务为名,将被害人诱骗至临时租用的房间内,并趁被害人洗澡之际,以咳嗽作为暗号通知在外等候的吴某进屋盗窃财物,得手之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7月9日,经被害人报案,吴某、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两被告人交代,自今年4月中旬至案发,两人共在荷塘区作案6起,盗得现金及财物总计约3万余元,两人平分。6名被害人中,仅2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被盗财物共计6442元。
检察官介绍,到案后,被告人吴某、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退赔了部分被害人损失。另提醒广大市民,“仙人跳”主要是利用受害者贪色、怕事心理实施犯罪,只要自己抗拒诱惑便不会上当。万一遭遇类似盗窃或敲诈,千万不要“破财消灾”暗吃“哑巴亏”,要及时报警,以免助长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来源:红网
作者:易莱香 刘丽华 谢策雄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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