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9月7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 匡小珊)俗话说:养儿防老。现年66岁的醴陵男子陈琦生病住院了,儿子却不过问。陈琦一怒之下将儿子陈宏告上了法院。近日,法院作出宣判,陈宏除了给付医疗费外,还需每月给付生父陈琦及继母刘莉赡养费。
2013年至2014年间,陈琦先后三次因心肌梗塞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3000余元,陈宏仅在陈琦第一次住院时支付了2000元,此后再未过问。之后双方为医药费产生矛盾。
2014年11月27日,陈琦、刘莉夫妇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陈宏自2015年1月起每月支付父母1000元生活费至父母病故时止;陈宏向陈琦支付医疗费15000元。
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决,陈宏向陈琦、刘莉给付医疗费15000元;结合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判决陈宏每月向原告给付600元赡养费,自2015年1月1日起。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红网
作者:刘平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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