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9月8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 张玲凤)司机离开了,宝马车却未熄火锁门关窗,结果遭盗,还好小偷没将车开走,仅偷了车内的一个包。日前,攸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
2014年7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男子陈某在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永佳社区望云新世纪小区内闲逛时,发现一宝马车没有熄火且车内无人,顿生贪念。
陈某透过车窗发现车内有一黑色男士手包,便趁周围无人注意之际入车将钱包盗走,盗得钱包后迅速离开现场。经查,被盗的包内有现金9000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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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平 张玲凤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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