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7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停产。目前已迎来秋季复产。会议要求,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达不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通过复产验收:证照不齐全或过有效期的;防静电、防爆、防火、防雷等安全设施不完备或不达标的;“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满足生产安全需要的;未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危险工序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的;存在安全条件或安全管理缺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为,不宜复工生产的。
会议就复工、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整改换证等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并提出了“5条红线”:未经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继续组织生产的;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的;在1.3级或者无药车间从事1.1级工序作业的,一旦发现,暂扣证件,顶格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熊胜兰 陈勇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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