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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被控受贿191万余元 昨开庭审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编辑:杨洁 2015-09-08 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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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 袁建斌)昨日,中南大学原副校长胡铁辉(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湖南省纪委、省国资委、湘江新区、中石化湖南公司的党员领导干部共300余人旁听了庭审。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受贿事实大多与基建有关

  胡铁辉是益阳市桃江县人,1951年4月20日生。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14年,胡铁辉担任原湖南医科大学副校长、中南大学原副校长期间,分别接受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浣亮广(另案处理),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瑞林(另案处理),珠海东骏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屈大献(已被判刑),湖南省第五工程公司长沙二分公司负责人李焕炎(另案处理),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项目经理助理陈忠,人民卫生出版社长沙发行站及湘雅医院食堂承包人江建军,湖南省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奇飞,湖南雅康药品供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尹伟中,湖南省天地人和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熊树强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上述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结算支付工程款、变更工程、承包食堂、采购药品及设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家人多次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人民币182.6894万元,美元1.1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91.7946万元。

  胡铁辉曾长期分管基建工作,其受贿事实大多与此项工作有关,且收受他人财物大多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1998年至2004年间,胡铁辉利用分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浣亮广承揽中南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工程,中南大学湘雅校区风雨操场、图书馆,中南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楼、图书馆、1#地下室(人防工程)项目,以及指定装修工程、支付工程款和申报“鲁班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50次收受浣亮广给予的人民币65.4万元、美元5000元。

  买房时他人付首付称是“借款”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在2015年1月26日移送审查起诉后,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月27日、3月13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该案开庭审理前,长沙中院专门召开了庭前会议,听取了公诉机关和辩护人的意见。

  在昨日的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就指控被告人胡铁辉受贿犯罪的事实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胡铁辉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在庭上,胡铁辉将头低得很低,答话的声音也非常小,多次被要求大点声。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胡铁辉大多表示承认,只是偶尔表示“有些细节不同意”或者“自己记不清楚了”。不过,对于买房时的一笔他人付的首付款,他表示,这是借款,并不是受贿。2002年3月,胡铁辉收受屈大献为其支付的购买珠海某房产的首付款23万余元。

  “我当时就说了是借款,我要还的。”“那你为何直到2006年6月,屈大献入狱之后才付钱?”“因为那时候,屈大献一直沉迷于赌博,所以我没有还。到2006年6月,他女儿要考大学了,我才还。”因为胡铁辉及其辩护人并未就此提交有力证据,公诉机关并不认同借款一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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