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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逐年提高“非遗”传承人待遇

来源:红网 作者:陈祖健 田万平 编辑:周洁 2015-09-10 15: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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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龙山站9月10日讯(通讯员 陈祖健 田万平)9月10日,笔者从龙山县非遗中心获悉,为确保非遗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传承人的积极性,更好地鼓励传承人多进行传承活动,从2015年起,龙山县每年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发放传承金2400元(全部由县财政承担);州级每人3600元(县补助1600元);省级每人6000元(县补助1000元);国家级每人12000元(县补助2000元)。
  
  目前,龙山共普查出非物质文化遗产10大类190项,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6个,省级12个,州级55个,县级12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人,省级14人,州级85人,县级197人。为提高传承人待遇,龙山县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并纳入县财政预算,保护专项资金为每年不低于50万元,并逐年加大投入,主要用于开展“非遗”进校园、支持传习所建设、网站建设和县内媒体宣传以及提高四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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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祖健 田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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