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在日常生活中它几乎无处不在。冰箱、空调、电子产品、灭火器材、烟草、泡沫塑料、发胶、杀虫剂等产品的生产过程都有可能使用到,比如用作制冷剂、清洗剂和发泡剂的全氯氟烃,主要用作灭火剂的哈龙,用作化工生产的助剂和清洗剂的四氯化碳,用作清洗剂的甲基氯仿等。这些人造化学物质具有破坏臭氧层的能力,要保护臭氧层,首先就要减少这些人造化学品向大气的排放。
自2008年起,湖南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单产或者副产四氯化碳的项目;禁止生产全氯氟烃(除在用设备维修、药用气雾剂和公约允许的其他必要用途外);禁止全氯氟烃的使用,不得将全氯氟烃作为制冷剂、清洗剂、发泡剂、膨胀剂、加工助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哈龙灭火器、灭火剂(维修和必要用途的除外)。同时,禁止销售含全氯氟烃的冰箱、空调、冷柜、制冰机、冷饮机、冷热饮水机、电饭锅、电热水器以及汽车空调、工商制冷机组、中央空调制冷设备等产品。
“通过多年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从近年来看,湖南消耗臭氧层物质得到很好控制,违法生产ODS企业已经基本淘汰。”省环保厅工作人员介绍,生产、销售环节已经控制,目前主要是在使用中逐步淘汰。结合近期“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省环保厅将以多种形式开展保护臭氧层的宣传,提高大家的保护臭氧层的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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