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今年来,该企业屡次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导致污水超标排放,限期整改期间仍多次偷排,影响极坏。对此,蓝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依法对该公司负责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的两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该公司打纱车间和印染车间实施停产查封。
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蓝山首例对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案件。蓝山县环保局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从严整治绝不手软,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田军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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