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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企业存安全隐患 将无法获财政资金扶持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段小林 编辑:周芬 2015-09-11 1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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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9月11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段小林)“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须臾不可松懈。”记者获悉,近日,长沙县发布《工矿商贸企业申报财政资金安全联审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工矿商贸企业若出现9种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将无法通过财政资金审批。
  
  安全联审有哪些内容
  
  《规定》中所指的工矿商贸企业是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含储存、运输、加工等)活动的企业(不包括单一以养殖、种植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以后长沙县县级财政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若是要投入到这些企业,企业必须要先通过安全联审。
  
  记者咨询了长沙县安委办负责人,据其介绍,现在县直机关在审核工矿商贸企业财政资金项目时,需要在公示资金前十五天填写《工矿商贸企业财政资金安全联审表》报县安委办进行审查。
  
  在这十五天内,县安委办按照“属地原则”致函有关镇(街道)安委办;有关镇(街道)安委办按照有关时限、标准、要求对有关企业实施安全联审(初审),并提出联审(初审)意见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依据有关镇(街道)安委办的联审(初审)意见、县直有关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提出最终联审意见。
  
  4家企业未能通过安全联审
  
  “《规定》于9月7日开始执行,现在已对24家企业进行了安全联审,其中有4家企业未能通过安全联审。”县安委办负责人介绍。
  
  长沙胜通汽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沙惠农食品有限公司、浏阳河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因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故没能通过联审。而湖南亚林食品有限公司则因为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未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且未对从业人员告知危害等原因未能通过安全联审。
  
  无法通过安全联审的9种情况
  
  那么哪些情况将导致企业无法通过安全联审?根据规定指出,年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上报隐患和在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不到位的;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进行初始抢险救援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企业若出现以上9种情况,将无法通过联审,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当然,企业不要认为当时通过了审批,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县安委办负责人表示,为了让企业一直诚信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下去,对于通过财政资金审批的工矿商贸企业,当年内如果出现以上9种情况之一,那么3年内将再也无法获得财政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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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鹏 段小林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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