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督责任“三个层面”即:首要责任,就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重要责任,就是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履行、落实;专有责任,就是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一是清理,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从原来的59个清理为12个,强化监督执纪,推进履职方式向“再监督”、“再检查”转变。二是调整,做好纪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准备,机构和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执纪监督追责主业倾斜。三是规范,按上级要求,县纪委书记不在任何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并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派驻纪检组长分工,要求不承担和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突出主责主业。四是深化,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线索处置进一步规范,办案合力进一步增强,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是创新,拓展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让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主业上来,同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城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摆在重要位置,严肃纪律,严格执纪,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改善,形成了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今年来,城步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6件,党政纪处分8人,追缴违纪资金25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幽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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