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9月11日讯(通讯员 吉群芳)为了争夺客运租赁场地,谈判不成大打出手,最终弄得两败俱伤。9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杨某,系湖南醴陵人,2013年10月,梁某指使并开车送其舅子殷某及其纠集的杨某、“牛牛等社会闲散人员,携带杀猪刀等刀具窜至株洲市芦淞区一停车场门口,殷某想为姐夫“出头”搞回该停车场门口汽车租赁场地,便找罗某“谈判”。
谈判过程中与罗某等人一言不合,殷先踢倒罗某身前的桌子,接着杨某踢倒了罗某,殷某持杀猪刀将罗某右脚砍伤,后罗某等人拿出事先准备的木棍与殷某等人大打出手,最终造成双方参与打架人员各有受伤。
经伤情鉴定,罗某一方罗某鉴定为轻伤,付某鉴定为轻微伤;殷某一方殷某、杨某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梁某、杨某逃跑,2015年6月梁某被抓获归案,2014年12月杨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吉群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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