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华容县东山镇小渡口村3组路段,黄某超车时与张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黄某的妻子及两个孩子将张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张某支付三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20余万元。
经过激烈的辩论以后,法官察觉到,被告张某有赔偿的主观意愿,只是一时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法官趁热打铁,很快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黄某死亡给三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由于已支付5万元,其余11万分四次偿还。
来源:红网
作者:刘姿言 熊小辉 李葱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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