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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永定站9月12日讯(分站记者 田贵学 谢丽琼)9月11日,记者从张家界市永定区召开的全区农村危旧土坯住房改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区将利用四个时间,对255户农村危旧土坯住房进行改造。
永定区为落实革命老区扶持政策,彻底解决农村土坯房困难住户的居住问题,促进全面小康建设,将在两年内全部完成农村危旧土坯住房改造任务。其改造范围为同时符合具有永定区户籍且长期住在危旧土坯房的原住居民、整个家庭(含共同生活的子女、父母)仅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平方米、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许可等三个条件的,均可列入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乡村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改造采取迁址新建、原址新建、修缮加固等方式。改造标准新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得突破规划部门批准的面积。新建补助标准为危旧土坯住房外墙只有一面是土坯墙的每户补助3万元;外墙有两面是土坯墙的每户补助3.5万元;外墙有三面或四面是土坯墙的每户补助4万元;优抚、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户、两女户、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等补助对象,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标准(0.2万元至0.5万元)。此外,对于修缮加固的危旧土坯住房外墙只有一面是土坯墙的改造对象每户补助0.5万元,外墙有两面是土坯墙的每户补助1万元,外墙有三面是土坯墙的每户补助1.5万元,外墙有四面是土坯墙的每户补助2万元。土坯墙未彻底改造的,一律不予补助。
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由区财政分两次直接发放到户,即主体竣工后发放50%,验收合格后发放余下的50%。
为进一步规范程序,做到阳光操作,该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区、乡、村)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实行“改造政策、改造对象、包户帮扶、补助标准、审批结果”五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田贵学 谢丽琼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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