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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返租给开发商 株洲一商业广场200多业主被欠租金

来源:红网 作者:姚时美 吴茜 编辑:周洁 2015-09-16 14:23:4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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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9月16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姚时美 实习生 吴茜)前日,周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投诉说,2009年,她在荷塘区富华商业广场购买了一套公寓,并租给了株洲市富华商业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商业广场管理公司)经营管理。今年1月以来,开发商没有支付返租租金,跟她情况类似的业主有200多户。
  
  投诉:被拖欠了8个月的租金
  
  前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周女士、朱女士等部分业主。据她们介绍,2009年,她们各自购买了一套富华商业广场融信大厦的公寓。
  
  朱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显示,买房当天,她与富华商业广场管理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自己的公寓租赁给该公司,公司有转租权,租金为头三年按照房屋实际折后单价的8%支付,以后每三年递增3%,租赁期限从2009年到2023年。按照此标准计算,朱女士现在每月应收1800多元租金。
  
  朱女士告诉记者,富华商业广场管理公司和开发商株洲市融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房地产)是一个老板。开发商到今年5月份才兑现去年下半年的租金,今年1月以来,他们一直没有拿到租金。到现在,富华商业广场管理公司累计拖欠他们8个月租金。
  
  开发商:资金困难,希望缓交租金
  
  前日上午,记者来到融信大厦看到,这里5层以下有的地方还只是一个框架,5楼以上的楼道大门则被人用木板钉死。
  
  周女士等人告诉记者,购买公寓的业主多达200多户,分布在5楼至19楼间,现在房子一直没有装修,这6年都空着。
  
  随后,记者联系了株洲市泉大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泉大集团)法人代表胡锡平。据他介绍,富华商业广场管理公司和融信房地产均属于泉大集团。由于资金困难,融信大厦一直没有完工。目前,公司已经支付了2300多万元租金,暂时无力再支付了。公司已经联系好施工单位,近期就会动工,希望业主理解一下,让公司缓交租金。
  
  律师说法:业主有权收回房屋,追回被欠付的租金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强认为,由于合同约定的目的未达到,富华商业广场管理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业主有权通过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以及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另外,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追回被欠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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