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是事关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湖南经过前两轮乡镇区划调整,全省乡镇数量有所减少,但乡镇规模小、数量多、布局散的问题仍然突出,乡镇平均面积和平均人口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湖南平均每个乡(镇)面积仅99.46平方公里、人口2.6万。
随着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目前全省乡镇规模和布局与改革发展新要求已不相适应,增加了运行成本,稀释了公共投入,削弱了综合实力,导致部分乡镇集聚力和辐射力不强,产业结构雷同,资源浪费严重,成为制约全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障碍。
从1995年开始,湖南先后进行了两次较大的乡镇区划调整,乡镇数从3415个减少到目前的2063个。但与兄弟省份相比,湖南乡镇和建制村数量仍然偏多。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湖南乡(镇)数仅次于四川省,列全国第2位,建制村数量居全国第5位。
通过本轮行政区划调整,实行乡镇区域重组,撤并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基础设施差的乡镇,有利于整合乡镇区域发展资源,拓展和优化发展空间,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全面小康进程;有利于破解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障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形成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发展要求、切合湖南实际的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行政工作效率,增强乡镇经济发展动力与活力;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有利于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李长宏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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