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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重申“十个严禁” 严防“节日病”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编辑:周洁 2015-09-18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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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9月18日讯(分站记者 何明贵)9月18日,蓝山县级领导及乡镇办事处、县直单位、省市驻蓝单位主要领导都收到了一份由县纪委印发的《省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十个严禁”》,并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这是蓝山县强化作风建设,警醒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严防滋生“节日病”的又一个镜头。
  
  “十个严禁”是,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为确保禁令落到实处,蓝山县纪委下发了《省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十个严禁”》,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同时,通过《蓝山新闻网》、《蓝山手机报》、《蓝山电视台》等媒介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46-2999092),加强廉政教育,做到早提醒、早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廉洁过“双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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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明贵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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