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方案》重点明确了改革试点县(市)国土资源局行使管理权限。具体有:规划直接管理、计划直接下达、项目直接申报、资金直接下达、权限直接下放、证照直接发放、信息直接获取等权限。
此外,该《方案》同时指出,凡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以及省厅部署在县级的国土资源领域改革试点工作,优先安排在试点县(市)先行先试。
来源:红网
作者:李婷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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