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1日讯(通讯员 朱红梅 杨艳红)因自己养的2箱蜜蜂被盗,男子李某把别人养的蜂箱误当成自己的偷了回来。在发现并非自己的蜂箱后,出于补偿心理,李某又盗走他人2箱蜜蜂。9月21日,李某被行政拘留15日。
现年39岁的李某是个养蜂爱好者,家住韶山市清溪镇厦门路。7月15日清晨,李某起床后,和往常一样去查看自己养的两箱蜜蜂,却发现被人连箱子偷走了,令他心疼不已。从此,李某每天在韶山市内转悠,四处寻找丢失的蜂箱。
7月31日上午,他发现有蜜蜂从韶山市民政局敬老院后面飞出。根据对蜜蜂群居习性的了解,他循着踪迹,在敬老院后面一房子的空调挂机上,发现两个蜜蜂箱,疑似自家被盗的蜜蜂。第二天凌晨,李某开着自己家的小轿车来到该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棍,撬开空调外机的木栏,盗走了两箱蜜蜂。回家后,李某细细察看,发现并非自己所丢失的两箱蜜蜂,遂将盗来的蜜蜂寄存于朋友家,占为己有。
为了找回自己被盗的蜂箱,李某继续四处寻找。8月8日,李某路过韶山火车站出站口,发现庞某家的雨棚上有两箱蜜蜂,又如法炮制,于深夜将其盗走。
长沙铁路公安处韶山南车站派出所在接到失主庞某报警后,联合韶山市公安局开展调查,并于9月20日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查获。经审查,李某对上述两起盗窃案供认不讳,并将盗来的4个蜂箱如数归还给失主。9月21日,在得知自己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后,李某追悔莫及。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红梅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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