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系株洲县人,因喝酒与妹妹吵架后,变本加厉的酗酒,醉酒后耍酒疯,先是将某超市1929号房间内的物品砸烂,之后又将该超市的电梯厅砸坏,出了超市后见到门口停放的小车便用拳脚踢砸,致使小车多处油漆损坏、后视镜破裂,车主下车阻止,便将两名车主打成轻微伤后,接着搂抱过路的女同志胸部,在其挣扎之下将女同志摔倒在地又逃窜至某超市1929房间内睡大觉,后被接警而来的民警抓个正着。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来源:红网
作者:刘静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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