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李旭林)校车安全事关千万个孩子的生命安全,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目前,制定《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校车办法”)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民生保障立法任务。今天下午,湖南省教育厅举行了《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进一步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提升立法的透明度和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经过几年的努力,湖南校车安全管理水平大大提升,校车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目前全省123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中,有93个县市区采用了农村客运模式、26个县市区采用了专营模式、19个县市区采用了公交模式、客运模式、专营模式并存的模式。各市州、县市区均建立了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区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湖南校车管理已经基本进入了常态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为了切实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2012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随后,湖南启动了《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学习借鉴省内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功经验,切实解决湖南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安全问题,为制定湖南“校车办法”提供决策参考,这几年来,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等厅委领导多次率队深入基层调研,省教育厅参与或组织了一系列考察调研活动,获得了较为详实的基础资料,对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找到了破解的“钥匙”。
2015年8月,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形成了“校车办法”听证稿。听证稿从管理职责、校车要求、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许可程序、校车行驶线路、驾驶校车许可、校车通行安全、安全教育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并重点就如何更有效破解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学生用船管理、校车运营模式的确立、校车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校车发展方向、学生乘车安全照管、校车管理过渡期的确定等七类主要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
省教育厅介绍,在“校车办法”起草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已经通过政府网站、专家论证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广泛动员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通过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等申请方式,共有来自政法界、教育界、企业界、新闻界的人士递交了参会申请,按照广泛性原则,省教育厅随机选择了16名代表参加今天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办方代表就“校车办法”的制定做了介绍;听证代表各抒己见,发表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各位代表围绕部门如何联动监管、如何有效打击“黑校车”非法运营、如何更有效提升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待遇、如何加强乘车安全教育等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听证会代表名单
王光明 长沙市芙蓉区雅湘汽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大海 湖南旅游汽车总公司营销总监
徐海燕 湘乡市金薮乡中心学校教师
罗立平 华容县校车办主任
刘宏志 长沙精英保险代理公司株洲分公司职员
尹仕民 邵阳县党史办第一副主任
邓洪仪 醴陵市富里镇蓝精灵幼儿园董事长
龚开仕 长沙铁路总公司宣传部退休干部
肖 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章 洪 长沙诺贝尔摇篮教育集团教师
杨峥嵘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文 龙 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安全法规股股长
周政明 湖南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周有年 岳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忆湘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李今朝 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副校长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李旭林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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