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邵阳市北塔区人。2013年11月,因该区要修建一座大桥,其父亲的房子位列征收范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征收范围内的每人可获取4万元的人口安置费。刘某见财起心,在征收安置户人口上做起了文章。他将伪造了的其妻和两个儿子均在征收范围内的常住人员户籍卡递交给负责大桥项目的征收拆迁公司。经公司形式审查后,确认刘某的妻子和儿子三人属安置人员。2014年12月17日,刘某受父亲委托与大桥项目部签订了拆迁补偿与安置协议书,获取其妻和儿子三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款12万元。
案发后,刘某家属积极退还赃款。庭上,刘某对占有拆迁安置补偿款而采用造假的方式骗取12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后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征地拆迁是民生工程,赔偿的金额、标准均有相关政策规定,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补偿款将得不偿失。
来源:红网
作者:朱顺翠 陈欧阳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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