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2点左右,刘某来到曾经工作过的餐厅,一直在里面呆到7点。之后,他趁服务员不注意,来到一楼的污水处理房间,一直睡到晚上十点多员工下班后。他在餐厅冰箱里找了一些水果吃,又到厨房吃了饭。然后打开了收银台的抽屉,里面只有20元钱。刘某在包厢里做了一个小时,不甘心的他又到了老板的办公室,他用肩部撞开了门。进去后,撬了几分钟保险柜没有撬开,便就转向旁边放档案的铁皮柜,强行拉开后,盗走了一台黑色的联想笔记本电脑。偷完东西,刘某在包厢睡到凌晨四点,又继续回到污水处理的房间,等到第二天上午9点半员工来搞卫生,他趁机离开了餐厅。
“我是这段时间没有事情做,实在没有钱了。”刘某供述,他偷完东西后就去了火车站,把笔记本电脑卖了1400元钱,他拿着钱买了衣服和鞋子,剩下的全部吃饭和上网了。
因餐厅监控拍下了刘某吃东西和行窃的过程,餐厅报案后警方锁定了目标。8月5日,刘某被刑事拘留。
经鉴定,刘某所偷笔记本电脑价值374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邢伟
编辑: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