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今后,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官员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9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要求全国各地在2016年1月后组织通过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活动。为此,议事规则草案特别规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议事规则草案还对委员们的履职做出了要求。
在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分组会议上的发言,第一次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超过时限或者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会议主持人可以制止。
议事规则草案还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缺席常委会会议的情况,实行每次会议通报和年度通报制度。一年内两次全程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常委会予以书面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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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杰妮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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