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8月27日凌晨2:30,宁乡市民杨先生报警称,此前,他将一辆马自达小车停放在县城东沩广场旁,却忘记将车窗玻璃关好,放置在驾驶位和副驾驶之间储物盒内的一个咖啡色手提包被盗,包内有现金2000元及外币若干。
接警后,民警调取被盗现场的监控视频,根据视频监控中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经摸排终于确定作案者的行进路线,民警顺藤摸瓜,于案发当日下午3时在案发周围附近一网吧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讯问,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时,他从网吧出来买东西吃,在东沩广场处发现路边停着几台车,便挨个去扯车门,看是否上锁。来到杨先生的车旁时,他发现其副驾驶室的车窗没有关闭,便伸手将储物盒内的手提包盗走。盗窃之后,他搭乘的士回到网吧继续上网直到被抓。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其系曾经故意犯罪,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属于应当予以逮捕的情形,遂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伍娟 赵婵娟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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