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5年2月下旬,郭某乙驾驶面包车搭乘其妻子郭某甲等人,途经桂东县贝溪乡路段时,将突然横穿公路的四岁小女孩郭某丙撞倒并卷入车底。郭某乙立即停车查看,发现受害人躺在其车左后轮位置上,身体一动不动,郭某乙上车并告知郭某甲人被撞晕了,郭某甲明知郭某乙撞了人,还指使郭某乙逃逸。郭某乙遂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驾车往其岳母家方向逃跑,将郭某丙拖拉致死。后夫妻双双被民警抓获归案。
同案犯郭某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移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已起诉到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应明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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