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近日,《湖南名优特产商品认定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同时成立了湖南名优特产商品认定委员会,负责湖南名优特产商品的认定审查工作。经认定的商品,可在包装和宣传品上印制、在对外推广中使用“湖南名优特产”标识。
“湖南名优特产”商品认定申报受理范围主要为食品类、初级农产品类、工艺品类、纪念品类,但不限于上述大类。
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每年一次湖南名优特产商品认定。经认定的商品有效期为3年,期满重新复查。本年度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28日。
来源:红网
作者:陈张书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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