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岳阳市公安局:拖延出警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来源:红网 作者:侯勇 编辑:于佳丽 2015-10-09 09:34:2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岳阳站10月9日讯(分站记者 侯勇)接处警中,民警如果拒绝、推诿、拖延出警,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处分。10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公安工作民意导向和“有错无为”问责理念,增强民警责任意识,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岳阳市公安机关将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调查工作'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重点对民警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惩处。
  
  根据这条暂行办法规定,在接处警中,拒绝、推诿、拖延出警的,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以及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民警记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侯勇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0/09/109644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