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15〕27号﹚文件精神,重点推动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把握节假日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力争政策宣传全覆盖。如春节前后,先后到中路铺、乌石、花石、青山桥等乡镇,利用乡镇集市日,发放政策宣传资料6000余份。今年共计新增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1829人参保,征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15912.3万元。
二是抓住稽核工作要点。切实核查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督促参保单位及时清缴欠费。3至7月份,先后核查了湘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康普药业湘潭一笑堂分公司、伍子醉槟榔食品公司等226家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催缴历年欠费2499.94万元。
三是集中规范参保行为。4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医保协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等143家单位开展上门服务,核实职工人数、参保缴费情况,下发参保整改通知82份,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协议药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培训机构及县政府招投标定点机构等单位参保工作。
四是强化合力联动。社保经办部门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社保征缴工作,共同推进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县人社部门加强与地税等部门的衔接,强化地税对代征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及时入库代征的养老保险费,确保养老保险费管理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龙蓉 许玲飞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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