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及一个月前的交通事故,龚某某称述,9月16日下午2点,他驾驶黑的士沿珠江南路行驶到珠江花园路段时,看到左侧马路有行人拦车,龚某某便越双黄线掉头接客,没想到在其后方同向行驶的红色奔驰小车将的士撞了个正着。奔驰驾驶员下车后问龚某某是否受伤,并边喝水边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因为当时闻到对方身上有酒气,我估计他怕被查出是酒后驾驶所以不想报警,还说承担我的修车费和误工费等。当时我想自己也是无证驾驶黑的士,私了也好,所以就同意了。”奔驰驾驶员叫来司机代驾处理事情后就消失了,说是要赶飞机出差。随后,龚某某在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后就驾车离开去修车了,期间一直没有出车。“当时说好私了的,也没有人拦着不让我走,绝对不存在逃逸行为。”
既然如此,为何又有报警、“逃逸”之说呢?原来,奔驰小车经保险公司定损达10多万元,当其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到交警大队核查的士车牌信息,却发现查无此车不能赔偿,所以奔驰小车一直在想方设法寻找该的士。在天元交警大队询问室内,龚某某称为了赚点生活费,他花1万多块钱在郴州退了一辆私家车,开回株洲后将其喷漆做成的士模样开黑的。“以前的驾驶证注销了,但是开车的技能我还是有的,所以就花360元做了假牌照和假驾驶证开黑的士了。”
目前,龚某某因为无证驾驶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而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的处罚,交通事故的处理仍在调查当中。
民警提醒,能够以“私了”方式解决的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因素: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基本事实清楚,证照、保险齐全,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否则发生事故后最好还是报警为好。
来源:红网
作者:许琳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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