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10月14日讯(通讯员 成世德 黄蓓芳)两车刮擦后,挂车司机报警称“小车故意碰瓷敲诈”,民警细查发现报警人驾驶证系伪造的。10月13日,该驾驶人董某被处以驾驶证记24分、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当日9时许,湖南高速警察邵阳支队洞口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沪昆高速洞口服务区有两车刮擦,报警方称另一方碰瓷敲诈。接警后,路面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在洞口服务区出口匝道处停有一辆小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小车车头刮擦较为严重,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正在争吵。见民警到来,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称自己为报警人,怀疑小汽车故意碰瓷,敲诈勒索。经民警仔细勘察现场,根据事故车辆刮擦痕迹,确认挂车不慎刮擦小车致使小汽车受损。民警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由挂车驾驶人根据小汽车车损做出相应赔偿。当民警对双方证件进行核查时,发现挂车驾驶人董某所出示的A2驾驶证有伪造嫌疑,遂控制住董某,作进一步调查询问。民警通过对其证件进行核查,发现董某的准驾车型为C1。面对如山的铁证,董某承认所出示的A2驾驶证是自己从市场上花200块买的,且自己是C1证,准驾不符。民警将其带回队部进行处理,对董某准驾不符、使用仿造的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驾驶证记24分、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成世德
编辑: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