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救灾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救灾合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热情持续高涨,逐渐发展成长为救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鲁甸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大量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积极参与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心理抚慰、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展现了社会力量组织灵活和服务多样的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政策法规、协调机制、服务平台尚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依然存在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救灾工作效率和救灾资源高效发挥作用。为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统筹协调社会力量高效有序参与救灾工作,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民政部在充分调研、反复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
本次培训班旨在进一步推动各地民政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对救灾捐赠、救灾社会动员等相关政策的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来自全国部分省市的90名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来源:红网
作者:祝林书
编辑: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