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要求,各乡镇要以重点项目、五小水利、水损水毁恢复为重点,围绕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加快推进。要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在2015年12月底以前,中央投资项目要完成中央投资90%以上,所有项目要在10月全面动工,12月底前实现主体工程基本完工,2016年3月底竣工;要突出抓好面上工程,主要抓好水损水毁恢复、面上重点工程和五小水利项目村建设,面上工程要达到2015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的80%以上的目标。
同时,要突出抓好办点示范,县财政2016年将投入水利建设资金达1500万元,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迅速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要突出抓好工程质量,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安全责任机制,对于国家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严格实行“四制”管理。对于由农民筹资自行施工的小型水利工程,加强技术指导;要始终坚持工程质量第一的原则,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来源:红网
作者:彭圆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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