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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70岁老人用鸟铳打伤女婿 获刑一年

来源:红网 作者:魏海艳 蒋晓国 编辑:于佳丽 2015-10-21 14: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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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道县站10月21日讯(通讯员 魏海艳 蒋晓国)10月21日,道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件:70岁的何某与妻子吵架后,前去女婿家寻找妻子,结果又与女婿发生争吵,一怒之下用鸟铳将女婿打伤。道县人民法院最近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因中餐喝了点酒,何某与妻子杨某发生争吵,杨某知道丈夫脾气暴躁就跑了出去。2014年12月1日13时,何某拿着鸟铳来到女婿家找妻子,因没有找到妻子,何某与女婿何辉(化名)发生争执,何某用鸟铳将何辉的左肩部打伤。当天,何某所使用的鸟铳被道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经鉴定,何某被扣押的鸟铳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何辉(女婿)左肩部枪伤并有异物存留,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何辉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何某赔偿被害人何辉各项经济损失12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此案因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何某系初犯,当庭认罪态度好,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理。因被告人何某犯两罪,应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法院遂做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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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海艳 蒋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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