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隆回县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调离财政拨款单位仍领取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同时在2个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人员死亡后亲属仍领取其工资或退休金的;低保、双定、优抚对象死亡后仍由他人领取财政补助资金的;病假2个月以上未按规定转为领取病假工资的人员;原享受遗属补助但已死亡或到龄仍领取补助的人员;辞职、辞退后,仍由本人或单位领取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不及时办理工资异动而多领工资或津补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处理;工资未按规定调整的人员等10类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清理。
为遏制“吃空饷”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该局每月对干部职工考勤进行一次公示,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每缺一次考勤罚50元,并扣减年终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分值0.1分,全年缺勤10次以上,不得评先评优。同时,建立工资公示制度。每月对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工资和津补贴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开设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经检查确有“吃空饷”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免职,并按“吃空饷”人数处以每人二千至一万元的罚款,同时取消相关责任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李娟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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